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: 根据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浙人社函〔2021〕39号)要求,现就2021年度正 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评审条件
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印发〈浙江省正高级 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(试行〉的通知》(浙人社发〔2021〕 51号)规定执行。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 日,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。
继续教育要求按照《浙江省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学时登记细则(试行)》(浙人社发〔2016〕64号)执行。
二、申报程序
(一)个人申报。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申报与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(以下简称职称管理服务平台, 网址:https://zcps.rlsbt.zj.gov.cn )进行申报,上传相关材料,并对 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。
(二)单位审核。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, 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,并进行不 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情况录入职称管理服务平台。
(三)审核推荐。申报人员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登录职称管 理服务平台(网址:https://zcps.rlsbt.zj.gov.cn/028/login.jsp )接收材 料并审核后,推荐至省正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。省直单位由省 级主管部门审查后,推荐至省人才市场,由省人才市场审核后, 推荐至省正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。
申报人员、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、法人登 录账号相同,自行注册;有关主管部门账号由省里统一分配。已 注册的个人、单位、主管部门使用原账号。
三、其他注意事项
(一)相关材料下载。《浙江省正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 价条件(试行)》《申报材料具体清单及要求》《申报人员网上申报 办法》《用人单位及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》《正高级经济师 评审专家举荐表》《直接申报正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》, 到职称管理服务平台首页一高级职称评审一2021年度正高级经济
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计划一其他相关附件中查询、下载。
(二)申报推荐时间。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2021年10月25 日至11月20日,所在单位推荐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2日,各市 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上报截止时间是12月7日,逾期将不再 受理。
(三)申报材料寄送。申报对象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 审表》,由各市人力社保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统一寄到省人才市 场。
(四)申报审核要求。今年是我省首次按照《浙江省正高级 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(试行)》进行申报评审,各地、各 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和规定的程序,组织开 展审核、推荐,事业单位人员按照评聘结合的要求申报推荐,确 保申报推荐质量。
四、联系方式
省人才市场、报名与材料审核联系电话:0571—88395066、 88399933;
省人力社保厅专技处联系电话:0571—87056713。